“吃人”還是“被人吃”?沒讀過這本書,不算是文化人

“吃人”還是“被人吃”?沒讀過這本書,不算是文化人

說到近現代的文學著作,《狂人日記》不得不提,將他視為近現代中國文學總綱一點不為過。

“吃人”還是“被人吃”?沒讀過這本書,不算是文化人

魯迅

晚清時代的小說大多數是揭露官場的腐敗與黑暗,批判專制體制的腐朽,而自“辛亥革命”前後,魯迅先生用冷眼旁觀的視角觀察著動盪變革的社會。

即便是民主革命,也無法改變民眾的生活,黑暗和腐朽依舊籠罩在人們眼前。

於是,魯迅先生就不再把暴露官場黑暗作為喚醒民眾的主要方式了,而是要考慮更復雜的

“先有雞,還是先有蛋”

的問題。

具體講,到底是貪腐、專制的官場導致了百姓的愚昧、奴性,還是百姓的愚昧、奴性造就了官場的貪腐、專制呢?

於是中國的新文學關注的焦點已經由中國的官場,轉向了中國的人。

人的文學,

具體說就是解剖國民性和社會的關係

《狂人日記》的關鍵片語:“看”與“被看”

魯迅筆下的小說,就好似一個俠客,不僅批判官場,也批判民眾,更批判當時的官民的想通之處——國民性。

他既不是官員,又沒有大背景,與眾多人危難,結果會怎樣?

結果就是眾人反過來痛斥、批判這個文俠,眾人一起來鄙視、側目、可憐、關心這個文俠,認為他出毛病了,於是《狂人日記》就出現了。

你說大家都病了,不僅官場病了,民眾也病了,結果大家就說你病了,而且最後真的把你醫好了,也就是說你必須跟大家一起病下去。

“吃人”還是“被人吃”?沒讀過這本書,不算是文化人

這就是魯迅的與眾不同,他的深刻就像下棋比其他人多想了好幾步、好幾個層次。

《狂人日記》寫於1918年4月,初次發表在5月15號第4卷第5號的《新青年》月刊,後來收入小說集《吶喊》。

小說正文長短13段,長的有一至兩頁,短的一至兩行。

其敘述主線就是“看”與“被看”,也是後人解讀魯迅的關鍵片語之一。

具體地說,就是主人公“我“看到自己被別人看。

“趙家的狗,何以看我兩眼呢……早上小心出門,趙貴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還有七八個人,交頭接耳的議論我,張著嘴,對我笑了一笑;我便從頭直冷到腳根……前面一夥小孩子,也在那裡議論我……教我納罕而且傷心。

“吃人”還是“被人吃”?沒讀過這本書,不算是文化人

這種看到自己被看,有兩種可能,

第一,是自己神經過敏,有被迫害妄想,這是小說的寫實層面,醫生角度解剖病人。

第二,就是我的思維敏捷,看到了別人的好奇、關心、照顧後面,其實是窺探、干涉與管制。這個就是人倫道德關係的正反兩面。

看似相同的“他人的目光”,冰心的“超人”最後會在他人的目光中感到溫暖,魯迅的“狂人”卻是越來越害怕,他檢討自己:

“我同路上的人又有什麼仇;只有甘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陳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腳。

這其實是一個寫的比較直露的比喻,象徵打破傳統,寫實意義上就是損害他人財務。

魯迅的不同之處:“獨異”與“庸眾”,“吃人”與“被吃”。

“看”與“被看”只是一個淺表的寫法,而深刻的內涵就是

“獨異”

“庸眾”

因為我們看到主角就是一個人,看他的有很多人,很多人圍觀一個人,這是《狂人日記》後來反覆出現的基本格局。

晚清小說批清廷官場,有意宣洩租界市民的憤怒,無形當中是站在士大夫跟百姓的立場,顯然是一個以多對少的道德批判。

50年代以後寫革命歷史、農村土改,這是力圖教育大多數的窮人,批判少數的富人和他的反動政治代表。

所以20世紀的中國小說只有“五四”這個時代,只有在魯迅等少數作家這裡,才會出現以少數甚至個別對抗多數的場面。

魯迅在《隨感錄·三十八》 ,裡邊寫道:

“個人的自大,就是獨異,是對庸眾宣戰。。。。而群體的自大,愛國的自大,是黨同伐異,是對少數的天才宣戰……”

“這種自大的人,大抵有幾分天才,也可説就是幾分狂氣,他們必定自覺得思想見識高出庸眾之上,又為庸眾所不懂,所以憤世疾俗。……

但一切新思想,多從他們出來,政治上宗教上道德上的改革,也從他們發端。所以多有這“個人的自大”的國民,真是多福氣!多幸運!”

這難免難以被人接受,傳統的教育都在引導人們,凡個人跟集體一對立,必定是集體對,怎麼魯迅會支援個人“獨異”,來批判“庸眾”呢?

如“吃瓜群眾”的詞語的流行就是魯迅批判“庸眾”精神的遺傳。

但更值得注意的是,狂人所害怕的,議論他的眾人,不是壞人,不是官府爪牙。

《狂人日記》裡特別說明,

“他們——也有給知縣打枷過的,也有給紳士掌過嘴的,也有衙役佔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債主逼死的……”

換句話說,這些包圍他的、要迫害他的人,本身都是被侮辱、被損害者,可是今天他們要圍著狂人,這時狂人十分困惑,也使魯迅十分困惑。

從“看”與“被看”的情節,“獨異”與“庸眾”的格局,便自然引出了更嚴重的一個主題,就是“吃人”與“被吃”。

“吃人”可以是純粹象徵的,比如以愛為名的給婦女纏足,古代婚姻制度裡寡婦的改嫁,魯迅自己跟朱安的無性婚姻等等,都是例項。

但小說中的“吃人”,又有寫實的一面,講到狼子村不是荒年,怎麼會吃人?

意思是說,歷史上確有饑荒食人現象。

還有爺孃生病,做兒子的須割下一片肉來煮食了,請他們吃才算好人,這是中國歷史上的傳統道德之一。

還有把敵人的心肝挖來吃,現代還有為美食、為營養,吃人的器官,比方說胎盤等等。

魯迅從《狂人日記》開始,他的小說一定有象徵、寫實兩個層面並行,但吃人主題更深一步,就是狂人懷疑自己是否也吃過人,被吃人也參與吃人。

這是20世紀中國小說一種深刻的懺悔意識,之前少見,之後也不多。

看到社會環境,腐敗官場在危害百姓,導致民不聊生,這是晚清政治小說的共識。

看到不僅官府有錢人,而且自身被人欺負的庸眾、看客,也是這黑暗社會環劃部分,這是“五四”文學的發現。

看到肉體壓迫是吃人,禮教牢籠也可以吃人,但是看到害怕被吃的人們,甚至大膽反抗的狂人們,可能自己也曾有意、無意參與過吃人,這是魯迅獨特的懺悔意識。

一個短篇這麼多不同層次,這麼複雜的容量,一起步,就把現代新文學提高到很高的水準,難怪後來幾乎成為魯迅創作的大綱,在這種意義上,《狂人日記》也是整個現代中國文學的總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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