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解老之治大國者若烹小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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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工人數變業則失其功 作者數搖徙則亡其功 一人之作 日亡半日 十日則亡五人之功矣 萬人之作 日亡半日 十日則亡五萬人之功矣 然則數變業者 其人彌眾 其虧彌大矣 凡法令更則利害易 利害易則民務變 民務變謂之變業 故以理觀之 事大眾而數搖之 則少成功 藏大器而數徙之 則多敗傷 烹小鮮而數撓之 則賊其宰 治大國而數變法 則民苦之 是以有道之君貴靜 不重變法 故曰 治大國者若烹小鮮

人處疾則貴醫 有禍則畏鬼 聖人在上 則民少欲 民少欲 則血氣治而舉動理 舉動理則少禍害 夫內無痤疽癉痔之害 而外無刑罰法誅之禍者 其輕恬鬼也甚 故曰 以道蒞天下 其鬼不神 治世之民 不與鬼神相害也 故曰 非其鬼不神也 其神不傷人也 鬼祟也疾人之謂鬼傷人 人逐除之之謂人傷鬼也 民犯法令之謂民傷上 上刑戮民之謂上傷民 民不犯法 則上亦不行刑 上不行刑之謂上不傷人 故曰 聖人亦不傷民 上不與民相害 而人不與鬼相傷 故曰 兩不相傷 民不敢犯法 則上內不用刑罰 而外不事利其產業 上內不用刑罰 而外不事利其產業 則民蕃息 民蕃息而畜積盛 民蕃息而畜積盛之謂有德 凡所謂祟者 魂魄去而精神亂 精神亂則無德 鬼不祟人則魂魄不去 魂魄不去而精神不亂 精神不亂之謂有德 上盛畜積而鬼不亂其精神 則德盡在於民矣 故曰 兩不相傷 則德交歸焉 言其德上下交盛而俱歸於民也

韓非子解老之治大國者若烹小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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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技術工人變換職業就丟失本領 勞作者變動遷移不定就失去勞作成果一個人的勞作 一天丟失半天 十天就丟失五個人的功效了 一萬人的勞作 一天丟失半天 十天就丟失五萬人的功效了 既然如此 那麼屢屢變換作業的人 人數越多 損失就越大 凡是法令變更了 利害情況也就跟著改變 利害情況改變了 民眾從事的作業也就跟著變化 從事的作業有了變化 就叫做變換作業 所以按照道理來看 役使大眾而屢屢讓他們發生變動 功效就會很小 收藏貴重器物而屢屢加以挪動 損毀就會很大 烹煮小魚而屢屢加以翻動 就傷害它的光澤 治理大國而屢屢改動法令 百姓就會受到坑害 因此懂得治國原則的君主把安定看得很寶貴 法令確定以後 一再輕易變更 所以老子說 治理大國就像烹煮小魚一樣

人在生病時就尊重醫生 遇有禍患時就害怕鬼神 如果聖人在上面統治 民眾慾望就少 民眾慾望少 血氣就調暢 舉動就合理 舉動合理 禍害就少 體內沒有痤疽癉痔等疾病的危害 身外沒有刑罰誅戮的禍患 這樣的人就會把鬼神看得很輕淡 所以老子說 按照法則治理天下 鬼神也就不靈了 安定社會里的百姓 不和鬼神相互傷害 所以老子說 不是說鬼神不靈了 是說即使靈也傷害不了人 鬼作怪使人生病叫做鬼傷人 人驅逐鬼神叫做人傷鬼 民眾違犯法令叫做民傷君 君主刑戮民眾叫做君傷民 民眾不犯法 則君主不行刑 君主不行刑叫做君不傷人 所以老子說 聖人也不傷害民眾 君主與民眾不相互傷害 而人們與鬼神不互相傷害 所以說 兩方面互不相傷 民眾不敢犯法 君主對內就不用刑罰 對外不從事於貪佔民眾的財物 君主對內不用刑罰 對外不從事於貪佔民眾的財物 民眾就生息興旺 民眾生息興旺 積蓄就會豐富 民眾生息興旺 積蓄豐富 也就叫做有德 凡是所謂鬼怪作祟 就是喪魂落魄而精神錯亂 精神錯亂便屬於無德 鬼不作怪則魂魄不喪 魂魄不喪則精神不亂 精神不亂便屬於有德 君主使民眾蓄積豐富 鬼也不來擾亂民眾精神 那麼德都在民眾中了 所以老子說 君主 鬼神不加害民眾 那麼德就殊途同歸了 即是說 上下兩方面的德一齊興盛起來而同歸於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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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這段講的是道德經原文的第六十章 治大國若烹小鮮 以道蒞天下 其鬼不神 非其鬼不神也 其神不傷人也 非其神不傷人也 聖人亦弗傷也 夫兩不相傷 故德交歸焉 這一段

內容是說 工人變動職業會丟失本領 勞作者遷移會失去勞作成果 而國家修改法令 將會使很多的人工作生活發生變動 所以會對國家造成巨大損失 因此國家的安定就顯得非常重要

聖人治理國家 民眾慾望少 心平氣和 身體健康 沒有什麼禍事 因此就會看輕鬼神這類事 這並不是說鬼神不靈驗了 是說即使靈驗也傷害不了人 不但鬼神傷害不了人 聖人有道也不會傷害人

民眾犯法叫民傷君 君主刑戮民眾叫君傷民 君與民不相互傷害 人與鬼不互相傷害 便是兩不相傷 那麼德就殊途同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