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商與坐賈勢力的增長和坊市制度的瓦解,是行會形成的背景條件

中國古代的商人一般由“行商”和“坐賈”兩種構成。“行商”和“坐賈”都是商人,他們的區別在於是否擁有固定的店鋪進行銷售,是否親自參與商品的運輸販賣。

行會作為本地區商人的聯合體具有濃烈的地方保護主義色彩和壟斷特色

,坐賈勢力的強弱,是影響行會到底能否形成的關鍵因素。宋代坐賈的勢力明顯增強,北宋開封資產到達十萬以上的比比皆是,超過百萬以上的也數不勝數。

一、行商與坐賈勢力的增長

宋代以坐賈為主體的大商人之經濟實力之雄厚,同時宋代坐商自身的經濟實力與以客商為主體的漢代大商人相比要強大得多。宋代大商人大多透過掌握零售環節,減少自身參與貨物運輸的成本,

同時又進行囤積居奇,成為商品買賣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

因此,外地客商在進行大額商品買賣上必須透過本地的坐賈才可以進行販賣,否則將在此地無法進行銷售,他們缺少自身渠道以及官方的認可。富裕的坐賈透過官府的認證,把控從事販賣運輸的外來客商,參與大宗商品的市場定價,主導本地市場交易。

行商與坐賈勢力的增長和坊市制度的瓦解,是行會形成的背景條件

宋代大商人中盛行“委託經營”的經商方式,不少客商的商業資本來自坐賈。

大商富賈,在從事固定的商業買賣,囤積貨物等待時機進行賣出,積累了數倍的利潤

。利用政策的利好,投機倒把,賺取紅利,生活優渥,車馬衣服房屋奢靡,甚至超過了王公貴族。

這也反映了在宋代的大商人主要靠“坐列販賣”的方式進行經營,而非靠販運積存貨物,賺取地區之間的差價。宋代大商人則多憑藉“坐列販賣”成為大商人的,已經成為了普遍的方式。由於坐賈把控商品交易,客商不得不依賴於坐賈,因為有許多客商逐漸在向坐賈轉化。

原先的制度規定中原的人不能長久居住在這裡,現在這些限制已經不復存在。所以全國各地來這裡的人,有著各自的習俗,混雜居住在一起,經營著自己的產業。

全國的各種貨物在本地的市場都可以見到。

這幾年姚州和河州被收復時,所需的茶葉,有公販私販多種方式,車馬不絕。北宋初年由於宋廷和西夏連年的戰爭狀態,出於戰爭因素、政策考慮和經濟制裁等原因,興元府作為交通樞紐,貿易要道,宋代政府規定中州的人不得在興元府居住。

行商與坐賈勢力的增長和坊市制度的瓦解,是行會形成的背景條件

到宋神宗時期,由於宋代失地逐漸收復戰爭勝利,版圖逐漸擴張,宋廷為了利用商人的力量運輸糧食支援戰爭,開拓新的版圖,

就放鬆了人口管制,對外地客商在興元府內長期居住的現象一概不理

。這樣一來,各地商人在興元府內寄居經營,和當地居民混雜居住,興元府的商業意見繁榮。

當姚州和河州被收復的時候,急需大批茶貨這些商人就運用車馬源源不斷地向這兩個州販運茶貨。這些外來商人雖然也從事著販運貿易,仍然按照是否擁有房產作為依據,擁有房產的商人成為了住戶,外來的沒有房產的商人則成為了客戶,同時也是“坊郭戶”的一員。

這些商人的經營方式和商業往來和坐賈幾乎沒有區別。

興元府的客商從外地販運商品到自己寄居的城市,展現出來在客商與坐賈相交的邊界,標誌著客商到坐賈的轉化。宋代市鎮經濟的發展,以商販運作為開始,以大商人定居開店作為終結。鎮內的“坐賈”大部分是由客商轉化而成的。民眾聚集沒有形成縣,而仍需納稅的就叫做鎮。鎮的設立是在人口戶數越來越多,商稅的逐漸增加下形成的。

行商與坐賈勢力的增長和坊市制度的瓦解,是行會形成的背景條件

潭州長沙縣橋口鎮,地處長沙、益陽、湘陰三縣交匯處,商人大多在這裡往來交易,有市戶2000餘家,後來因為地域狹窄不夠居住,在江的對岸也聚集了幾百家。從居民人數來看,這些鎮的規模超過一般的縣城。作為川廣、荊、襄、淮、浙五地貿易樞紐的鄂州城外的南草市,吸引了眾多商人來此經商,不斷有人定居於此,物產繁盛,店鋪雲集,

酒樓客舍壯麗華美,其他的郡縣沒有比得上的,最終發展成為鄂州城的一部分。

宋代城鎮經濟的發展與客商的坐賈化密切相關。隨著南宋遷都臨安,杭州本地人口激增,消費需求擴大,市場急劇擴充,杭州本地商人勢力增加,同時眾多客商湧入杭州搶佔市場成為坐賈。

在杭州城內的富裕人家多由外地客商構成。而杭州城外的鳳凰山因為聚居了過多的外地人口而被叫做“客山”。山上的寄居人大多數是從事江上或海上運輸貨物的商人,他們從四面八方而來在這裡聚居,

成家立業這些客商本來從事貨物運輸和販賣

,在遷都杭州後,前往杭州販賣物品。

在這裡積攢下大量資金,購置房屋,買田置地,開展商品經營,同時以杭州為原點兼職從事貨物的販賣運輸,逐漸轉變為坐賈氣南宋初年,起居舍人兼給事中凌景夏說:他發現自從臨安府多次經歷戰爭以後,人口銳減,只剩十之二三,而西北地區的人聚集在那裡,混雜居住,比本地人口多出幾倍。現在的豪商巨賈在那裡比比皆是。

行商與坐賈勢力的增長和坊市制度的瓦解,是行會形成的背景條件

可見,隨著城鎮的發展以及客商與坐賈勢力的消長,客商坐賈化的程序在宋代大大加快了。入中貿易也是宋代坐賈客商發展壯大的重要原因。宋代疆域頻繁受到侵擾,

宋代政府為了保證軍需物品供應,收購到足夠多的軍用糧草

,不得不採用“務優物估,以來輸入”的政策。在政府根據市場價格定價糧草之外,還有加抬這種溢價收購的方式。

沒有固定的價格,都由當時軍情緩急來確定價格。在頻繁的宋與西夏的戰爭期間,軍情緊急,糧草急缺,糧草價格大幅度漲價,每一百貫的糧草有時甚至相當於三五百貫甚至近千貫的鈔引,給了蓄鈔豪戶可乘之機。

由於宋廷頻繁變更收購價格,導致鈔價大起大落,這些商人利用價格的不確定,利用鈔價的漲跌大量買入或賣出,抑或選擇在政府有承兌能力時進行惡意兌現,在政策不穩定的情況下操控市場攫取鉅額的利潤。

這些入中支付帶來的鉅額利潤最終落入豪商巨賈手中,發展壯大了坐賈勢力。

同時,經濟實力的增長也助長了的野心,他們逐漸參與到了和宋廷爭奪壟斷產業的利益中來。隨著坊市制度的瓦解,政策的放鬆,入中支付政策的出臺,宋代坐賈的經濟實力迅猛發展,他們擁有了更多的經營自由,控制了市場批發權和資本市場。市場環境的變化,使得宋代擁有了在交易時間、空間、資本經營、契約上更多的自由。

行商與坐賈勢力的增長和坊市制度的瓦解,是行會形成的背景條件

二、坊市制度的瓦解

在北魏以前,實行著嚴格的坊市分離的制度,無論是城市抑或鄉鎮,在坊和市中間都有圍牆的阻隔。其中,

坊的功能主要是居住,市的主要功能是交易,坊市分離

,各自的功能有著嚴格的區分並不混同。隋唐時期的洛陽和長安實行著嚴格的坊市分離的制度。隋唐的坊或市,四周都有圍牆,進行居住區和交易區的嚴格分離。

如唐代的長安,城內108坊,東西兩個市,每個市大體上說約兩個坊的位置。由此可以看出,在整個長安的交易區其實都是很狹小的,雖然唐代長安的城市經濟相比之前的經濟較為繁榮,但是在整個中國古代城市經濟發展的歷史商品經濟仍然不夠不發達。

到了北宋的時候,隨著均田制的崩潰,大量失去土地的農民、被釋放人身自由的奴婢湧入城市尋找生存方式,

城市人口不斷擴張,坊和市之間的圍牆被推翻,店鋪逐漸開始向街面延伸。

工商業經濟發展繁榮,大部分店鋪經營者出於擴大經營的需要不斷擴張底盤,不斷向街道擴張。唐宋街道變化可分三個階段:第一,從坊內店肆到臨街店肆,第二,臨街店肆到侵街店肆,第三,從侵街店肆到夾街店肆。並認為宋代之開封一開始就不存在唐代城市的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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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從具體發展來看,這裡主要是一些地位不是很重要的街道管制較松,商業繁盛的地方,如界身巷、東西雞兒巷等。對於主要幹道政府管制較為嚴格,不允許隨意侵街,否則會受到嚴格的懲罰,如御街及幾條御路,雖然他們商業繁榮,街道寬闊,是不允許擴大店面到街面上的。臨街開店之後,城市一詞就名實相符了,

範圍從坊擴大到市,擴大到街道巷口,橋頭馬路,乃至全城,都成了商品交換的地方

,北宋以前封閉的市逐漸變為開放式的市,不再有地域和經營場所的限制。

此時的大街兩旁,店鋪林立,連御街兩旁的御廊,也准許進行商品買賣交易。從州橋四周的各大繁華街道,馬行街、牛行街、東華門大街,西角樓以西的踴路街甚至御街等街道,各種品類的店鋪琳琅滿目,

如魚市、肉市、漆器鋪、金銀鋪、彩帛鋪、珠子鋪、果子行等。

御街兩邊還經營著各式酒樓、飯店、香藥鋪和其他店肆,交錯縱橫,人來人往,熙熙攘攘。在河的橋頭上或橋的兩旁,人來車往,攤販擁擠,熱鬧非凡。仁宗天聖三年,官僚田承說曾說:在河橋上多少開店鋪販賣東西的,影響了人員行走和車馬的往來交通,於是宋廷下詔在東京的眾多河橋上百姓不得搭建棚子佔用河橋影響車馬往來。

行商與坐賈勢力的增長和坊市制度的瓦解,是行會形成的背景條件

在北宋末年的《清明上河圖》中也生動形象地反映出東京汴河橋上兩側,攤販櫛比,商業興旺的畫面。北宋東京對商旅店貼告示,稱為南河北市,

這也從側面說明了城南部分的沿河區商業繁榮

,城北地區則是市區店鋪商業最發達。此時的坊作為一個基層的行政單位仍然存在,也出現在官方的文獻記載中,只是更多地作為一種地理上的解釋。而在民間則區分得更為細緻,用市、街、巷來指代方位。

總結

在齊民社會中,國家出於統治的需求,以中央集權為本,以個人為輕,分而治之,而在商品經濟發達的宋代,國家出於減少社會治理成本和治理複雜度的需求,也會對社會,對市民進行管控。

在本質上,宋代的行會與現代與西方行會中的平等並不一致。

他並不是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市民為維護自身權益,而自發主導設立的組織。這也是其最終無法形成資本主義萌芽的本質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