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條約賠款分39年還清,十年後大清亡了,其餘的錢是誰還?

古代歷史中,清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自1840年,爆發了中英鴉片戰爭以後,就遭受到眾多列強的入侵,據有關資料介紹,中國與西方列強共簽署了30多個不平等的條約,大多都是些割讓土地和高額的賠償。1901年,清朝曾與英國,美國,法國等 11個國家在北京簽署了《辛丑條約》。從資料中,我們知道清王朝需要向11國家賠付本息9。82億兩,其中賠款是4。5億兩,利息是5。32億兩。當時清朝也沒有那麼多的錢,便要求分期付款,分39 年還清。為了儘快還清,清王朝加其賠償的壓力施加給了百姓,從而造成了清王朝快速滅亡。那麼遺留下來的賠償最後是如何處理的呢?

辛丑條約賠款分39年還清,十年後大清亡了,其餘的錢是誰還?

首先,在清王朝滅亡以後,就爆發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其中中國也參加進去,最後作為戰勝國,停止發對德國,奧匈帝國,俄國等三國的賠償。其次,美國是提出返還賠款的國家,這部分錢實際上是美國認為是多餘的賠款,但退款只能用於到美國留學的學生們,包括新式學校的建設等等,再次,在一戰之後,因為中國的國際地位的提升,各國也都效仿美國,返還賠款。1923年,英國開始退還庚子賠款,同年日本也宣佈退還賠款;1925年,法國、比利時決定歸還賠款;1926年,荷蘭開始退款;1933年,義大利開始退款。

辛丑條約賠款分39年還清,十年後大清亡了,其餘的錢是誰還?

最終《辛丑條約》這9。82億兩白銀的賠款,中國賠付了五億多兩。雖然後期得到了一些國家返還,但實際上杯水車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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