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企業存款“被質押”:銀行能做的不僅是“報案”|專欄

又見企業存款“被質押”:銀行能做的不僅是“報案”|專欄

▲11月15日晚間,科遠智慧公告稱,公司存入浦發銀行南通分行的近3億元存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質押。圖/科遠智慧官網

近日,渤海銀行“28億元存款質押”事件引發市場關注、輿論熱議。此事還未有定論,又有上市公司爆出旗下子公司定期存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質押。

11月15日晚,南京科遠智慧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釋出公告稱,其全資子公司南京科遠智慧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在浦發銀行南通分行購買的部分定期存款存在被質押的情況,公司對上述質押行為毫不知情。經自查,科遠智慧存入3。45億元,其中2。95億元被質押,其中4000萬元在存入當天就被質押,如今已到期,但未能贖回。目前,科遠智慧和銀行方面均已向公安機關報案。

這兩起事件的真相如何,還有待警方的調查和披露。但是,對以信用為生存之本的金融機構來說,無疑是敲響了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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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科遠智慧公司釋出風險提示性公告後,已向警方以及中國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報案。圖/東方財富網

很多人都有這樣的認知,在所有金融機構中,銀行的風控是做得最好的。一方面,銀行必須確保存款人能在滿足期限要求時自由取款;另一方面,銀行還需在盡職風控審查後,確保絕大多數的貸款人能按時、如數還本付息。前者表現為銀行對儲戶的企業信用,後者本質上是機構信用與個人信用的整合。銀行可能無法保證所有貸款中無一壞賬、呆賬,但銀行需百分百保證儲戶合法權益。

為維繫銀行公信力,確保儲戶存款資金安全,國家層面有詳盡繁複的法律體系和監管制度,銀行也有極為嚴密的內控制度,輔之以高素質的人才隊伍、高投入的科技手段,以及能快速響應的風險處置機制。儲戶存款到期才發現被挪用,且無法正常取出,如果這一基本事實成立,則說明銀行的風控系統和監管機制都出現了漏洞。

在貸款業務中,不管哪家銀行,對存單質押的流程控制都是複雜而嚴格的,提供存單原件(質押物憑證)是最基本的程式。銀行在對質押行為進行核實過程中,不但應與存單持有人核對存單的真偽,還要與存單持有人確認質押意願為真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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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浦發銀行南通分行應科遠智慧公司查詢要求開展排查,已於11月15日向公安機關進行了刑事報案,並提供了相關業務資料。圖/IC Photo

當然,“被質押”事件的主責是誰,還難以判斷。是個人行為,還是機構行為?是儲戶被騙,還是銀行被騙,或者儲戶和銀行兩家均被騙?若涉嫌犯罪,是涉嫌騙取貸款罪,還是涉嫌貸款詐騙罪?是涉嫌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還是涉嫌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凡此種種,都還有待事實的進一步披露。

無論哪種情況,出現了存款到期無法取出的情況,都是對銀行風控系統和危機應對敲響的警鐘。銀行等金融機構,既是資金密集型行業,也是人才密集型行業,服務物件遍及千家萬戶和萬千市場主體,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信用是現代金融的基石。信用的樹立和維繫應格外小心,一旦失去,挽回實非易事。對銀行來說,遇上“被質押”個案,能做的、應做的不能止於“報案”。事件發生在自家“院子”,不論是監管流於形式,還是風控崗位形同虛設,都應及時查明,並第一時間向儲戶、向社會公開。對於已然暴露的問題或漏洞,該修補的修補,該加固的加固。銀行等金融機構理當須臾不能忘:千里之堤,潰於蟻穴。

特約撰稿人 | 王琳(法律學者)

編輯 | 李瀟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