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官斷案神明

明朝,淄川縣西崖村有個商人被人殺死了,隔了一天,他的妻子竟然懸樑自盡了。

商人的弟弟到縣官那裡嗚冤告狀,縣官親自去驗屍,發現有一個包袱還纏在商人身上,裡面裝有五兩多的銀子。於是,縣官判定應該不是圖財害命。

之後,縣官將附近村子的村民和地保傳來,審問了一遍,一點線索都沒有。縣官不僅沒有對他們動刑,而且還把他們都放回去了。然後又命地保回去後仔細偵察,每10天回來彙報一次情況。

半年後,人們對這個案子逐漸鬆懈下來。商人的弟弟一直在埋怨縣官心慈手軟,並一次又一次地到公堂上吵鬧。

縣官斷案神明

縣官非常生氣地對他說:“既然你不能指出兇手姓誰名誰,難道你讓我用酷刑拷打良民嗎?”縣官把商人的弟弟呵斥了一頓後,就把他轟走了。

商人的弟弟無處

申訴

冤情,一氣之下,只得把哥嫂埋了。

後來有一天,因為欠賦稅的原因,縣裡抓來幾個人,其中有一個人叫周成,因為害怕被責打,於是告訴縣官說自己已經將稅銀籌齊了。

接著,他就從腰裡掏出一個裝銀子的銀包交給縣官。縣官察看了一番後,問他:“你家住在哪裡?”

周成回答說:“住在某某村子。”

縣官又問:“你家離西崖村有多遠?”

周成回答說:“五六里路吧。”

縣官質問他說:“去年西崖村被殺害的賈商人和你是什麼關係?”

周成回答說:“我不認識他。”

縣官勃然大怒,說:“就是你殺的,竟然還說不認識?”

雖然周成極力辯解,但縣官根本不聽,並對其嚴刑拷打,周成不得已只好招供認罪了。

縣官斷案神明

原來,商人的妻子王氏要走親戚,因為沒有頭飾覺得羞愧,就想叫丈夫到鄰家去借一支。但丈夫不肯去,王氏只好自己去借。

在回來的路上,他本來已經把頭飾卸下來放在包袱裡了,並塞進袖筒裡藏著。可是,回到家後,他伸手一摸袖筒,包裹居然丟了。王氏不敢告訴丈夫,但自己又沒有能力償還,懊惱得想要尋死。

這一天,周成碰巧揀到了王氏丟的那頭飾,知道是王氏丟失的,就暗中觀察。乘商人賈某外出後,他半夜從牆頭上爬過去,想要用頭釵要挾王氏和自己苟合。

當時正是夏天,王氏正在院庭裡熟睡,於是,周成便悄悄地靠近她,並對她幹了壞事。王氏發覺後大喊大叫,周成急忙制止他,並拿出包袱和頭飾要挾她。

王氏為了拿回頭飾,只能任由他幹壞事。事情辦完後,王氏說:“以後你不要來了,我家的男子很兇

,如果犯在他的手裡,你我都得死!”

周成怒氣衝衝地說:“我給你的東西,足夠到青樓住上好幾宿的,就幹這一次就能抵消了嗎?”

王氏安慰他說:“我並不是不願意和你好,我家男人常常生病,不如慢慢等他病死了我們再好。”

縣官斷案神明

周成一聽王氏的意思,一聲不吭就走了,接著就把商人殺死了。到了晚上,他又到王氏家裡說:“現在你男人已經死了,就按照你說的辦吧。”

王氏聽後,嚎嚎大哭起來,周成害怕驚動了鄰居,趕緊逃走了。沒想到,天一亮,王氏居然懸樑自盡了。審明瞭真實情況後,縣官判周成給商人償命。

大家都非常佩服縣官斷案的神明,但是卻不知道縣官是用什麼辦法查明案情的。

縣官說:“事情並沒有什麼難以判斷的,關鍵是要隨時隨地留心罷了。當初我驗屍的時候,就看到那包銀子的包袱上繡了個“萬”字,而周成用的那個包袱上也繡著“萬”字,可以看出來是出自一人之手。

等審問他時,他又說不認識商人,而且言詞搪塞,神態異常,所以我就確定他就是真正的殺人兇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