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記載的“周召共和”為什麼和《竹書紀年》不一致?

《史記》記載的“周召共和”為什麼和《竹書紀年》不一致?

《史記》記載的“周召共和”為什麼和《竹書紀年》不一致?

《史記》記載的“周召共和”為什麼和《竹書紀年》不一致?

《史記。周本紀》記載為“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厲王死於彘”。這一年是公元前841年,是中國有確切紀年的開始。同樣是這一年,《竹書紀年》的記載是“十三年,王在彘,共伯和攝行天子事”。從紀年看來,所謂的“共和”,竟然是共伯和攝行天子事。長久以來,孰是孰非莫衷一是,多數人傾向於認可《竹書紀年》的記載,不認可《史記》的記載。

相比較而言,《紀年》只是記錄了歷史現象,《史記》更反映了歷史真相,更符合實際。

《紀年》裡面記載的這個共伯和是當時衛釐侯的小兒子,是周王室的同宗近支,當週厲王被國人趕到了彘以後,以周定公和邵穆公為首的周王室便迎接了這個同宗暫時代理天子事務,畢竟國不可一日無君。那麼這個共伯和即位為天子了嗎?可以確定地說,沒有即位,因為《紀年》裡面明確說的是“攝行天子事”,如果即位為天子,按照《紀年》的慣例,應當記載為“某王元年”。不光沒有正式即位,甚至根本沒有實權,因為“攝行天子事”是有周召二公接來的,到了周厲王去世,這二公又把他送回了衛國,可見,共伯和根本沒有實權。在共伯和攝政的這段時間,在竹書紀年裡沒有用“共和”的年號,而是一直使用周厲王的年號,一直用到了厲王二十六年,這也佐證了共伯和沒有即位,沒有實權,就是個傀儡。作為周王室的編年史,《竹書紀年》如實記錄了事情的經過,沒有說明的是,這個十四年是誰掌握實權。

《史記》的作者司馬遷是一位嚴謹的史學家,他不只是記錄現象,更是透過具體的記載反映歷史的真相。因為厲王奔彘的這個十四年實際上是大臣執政,共伯和是個傀儡,所以,在眾多史料裡面,選擇了“共和”這個記錄,因為這個記錄更準確地反映了大臣執政的實際情況。

司馬遷的這種務實的做法是貫穿於整本《史記》的,比如在漢惠帝時期是呂后當權,號令天下,司馬遷就為呂后作了《呂太后本紀》,而沒有《惠帝本紀》,在秦朝末年,是項羽號令天下,司馬遷就作了《項羽本紀》,而沒有作《胡亥本紀》,這些都反映了司馬遷嚴謹務實的作風。

歸納一下,《史記》和《竹書紀年》都沒有錯,《史記》的記載反映了歷史的真相,《竹書紀年》記載了歷史的現象,兩者結合來看,才是一段真實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