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曾說他耳目甚廣,這四種人都是耳目,密摺制度就是他們的特權

雍正曾說他耳目甚廣,這四種人都是耳目,密摺制度就是他們的特權

據《嘯亭雜錄》記載,說一位進京的官員買了頂新帽子,第二天拜見雍正時,雍正便調侃他,說別弄髒了帽子。

還有一件事,名臣王士俊離京赴任時,大學士張廷玉給他推薦了一名長隨,後來王士俊要入京陛見,這名長隨卻說,他要先入京,因為他要趕在王士俊前面向皇帝報告他的情況,此時王士俊才知道,原來這名長隨是雍正的臥底。

雍正也曾說過,“朕勵精圖治,耳目甚廣”,雍正口中的“耳目”,

不外乎四種人:一是科道言官;二是具有密奏權的諸官僚;三是由他親自指派到各地的侍衛;四是臨時派遣到各地的官員。

這些人都可以透過一種特殊方式,將自己的所見所聞直接上奏給皇帝,這種特殊方式就是清朝的

“密摺制度”。

雍正曾說他耳目甚廣,這四種人都是耳目,密摺制度就是他們的特權

清朝密摺制度的發展史

所謂“密摺”,實際上就是密奏,

即在給皇帝的奏摺內附奏機密要事,主要就是揭發貪官汙吏的不法行為,以及民情動向等等,而且這些密事僅有皇帝一人知曉,從而在官員們當中形成一種相互監督、彼此牽制的情況,最終達到加強皇權的目的。

在雍正之前,密奏並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運作機制。比如在康熙朝五十一年時,要求朝廷內外大臣在各自向皇帝的“請安”折內,附奏機密要事,內容大體一樣。

但在康熙朝早期,上密奏者多為康熙家奴或親信,密摺內容也沒有什麼機密性可言,比如說氣候、農作物生長情況等。到了康熙中葉,一些內務府出身的人,像曹寅、李煦等親信,康熙會讓他們打聽一些江南的事情,也算是體察民情。

到了康熙晚年,康熙才把密摺逐漸發展成為監督官場、通報民情的工具,而且題奏人也從少數親信擴大到地方官員,甚至到全體中央級的官吏。

雍正曾說他耳目甚廣,這四種人都是耳目,密摺制度就是他們的特權

康熙認為,密摺政治具有一種心理上的威懾力,負面成本不大,有助於震懾不法官員。

於是,到了雍正朝,雍正把“密奏”的辦法進一步具體化,作為一項制度加以推行。

他規定,在京的滿漢大臣、外省的督撫提鎮等中央與地方官員,均實行“密摺”制度。

每本密摺幾乎都有皇帝的硃筆批語,稱為“硃批諭旨”,被批過的密摺則稱為“硃批奏摺”。

奏摺作為正式公文的名稱起於順治年間,那時君臣間的言路系統主要有兩種:一種為“題本”

,凡是彈劾、錢糧、兵馬、捕盜、刑名之事,就用題本,並加蓋公印;

另一種為“奏本”,

凡是到任、升轉、代屬官謝恩、講述本身私事的,皆用奏本,不用蓋章。

雍正曾說他耳目甚廣,這四種人都是耳目,密摺制度就是他們的特權

題本和奏本在手續上都十分麻煩,

拿題本來說,它規定字型要用宋體,還要有摘要和副本,要先拿給內閣稽核,再由通政司上交到皇帝手中。皇帝看完後,又規定要用滿漢兩種文字來謄寫,再經程式才下發到官員手中。如果遇上急事,不僅誤事,而且過目的人太多,很容易洩密。

但密摺就不一樣了,它在程式上沒那麼繁瑣,內閣、通政司都管不著,而且書寫自由,也不用提要、副本這些東西,寫好了直接“上達天聽”,由皇帝親自拆,保密度很高,可謂是君臣互動的一條快捷通道,簡化了中國歷史上文官政治的那套繁文縟節,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那麼,雍正朝的密摺制度是如何執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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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摺制的執行機制

既然是密摺,保密性自然是第一位的,雍正特別要求具折人,“密之一字,最為緊要,不可令一人知之”。也就是說,密摺內容只有君臣二人知曉,除非皇帝有特別指令,要求告知某有關人員時,方可令第三者閱讀,或轉傳諭旨。

但是,雍正初年,密摺還達不到這種保密效果。當時的封疆大吏在京城多半都有親屬或親信,不論在上折前還是在收到硃批奏摺後,他們都會拆看,以便發現其中有無不妥,並早作應對之策。

這種偷拆密摺的事,雍正後來還是知道了,於是採取了更為嚴密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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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

奏摺人在收到硃批諭旨後的一定時期後,原折及硃批都會被回收至宮中儲存,奏摺人不得留底,也不能將其中內容作為題本上奏。

其二,

為了保險,每本密摺還配上了“保險箱”,稱為“奏匣”,配有鎖玥,鑰匙有兩把,一把在皇帝手中,另一把在具奏官手中。不是奏匣包裝的密摺,一律不接收,如果奏匣丟了,可以相互借用,但沒人敢仿製,因為奏匣的尺寸、顏色、裝裱、鎖樣,都有著嚴格標準。

其三,

接收和發還密摺有奏事處處理,督撫的摺子直送乾清門,交內奏太監呈皇帝;京師內的各類密摺由內奏事處接收和發還;其他地方官或外任官的奏摺由外奏事處接收和發還。負責接收和發還的內外奏事處的官吏,一般都是雍正的親信,比如怡親王允祥、尚書隆科多、大學士張廷玉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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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

所有密摺都是雍正本人親自閱看,然後寫硃批,從不假手於人。如果有些事情一時拿不定主意,就先把摺子壓一壓,待有了成熟意見再批發下去。

雍正一天要批二三十件至五六十件密摺不等,密摺內容也寬泛化,有涉及官員的取捨,也有政策的制定與執行。

對於密摺用紙也有著嚴格的規定

,陳奏性質的密摺用素紙,即白紙;大喪時使用的密摺為白綾面的白紙;請安或推薦他人為官的密摺則用黃綾面的黃紙。這樣一來,雍正一看到紙質就在體知道密摺所奏內容了。

而且對於密摺的套封,也就是外包裝也有著嚴格的尺寸規定,比如請安折的套封,外要用雲龍黃綾,內用黃粉箋裱,長6。4寸,寬3。1寸,上下頁面距離為0。5寸。

以上就是密摺制度的大致執行機制,那麼,這套制度起到了什麼樣的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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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摺制的作用

封建君主制時代,皇帝深居皇宮,與外界聯絡少,如何知曉大臣沒有二心,如何洞察民情,歷代統治者無不廣佈耳目眼線,明代的錦衣衛、東西廠都有這種作用,密摺制度也差不多。

如果用雍正的話來說,密摺的作用有兩點:

其一,上下級通情,以便合理施政;

其二,啟示臣工,以利其從政。

簡單總結,就是有利他直接處理事務,強化其專斷權力,同時,利用君臣間的信任,也可以起到籠絡朝臣的作用,並使得官吏之間互相監督,達到控制各級官吏的效果。

上級可以用它來監督下級,下級也可能用它來密參上司,即使互不統轄的官員之間也可進行相互糾察。

總之,密摺算是君臣之間一種相對便捷的聯絡方式,皇帝根據下屬提供的相關資訊,做出決策後再馬上下達給請奏者,提高了辦事效率。同時,雍正透過密摺制實現了對百官的有效管理和監督,保證了皇權的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