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元代,西夏遺民過得如何?待遇上有何差別?

1227年西夏王國滅亡於蒙古大軍的鐵蹄之下,其國內的党項、漢、吐蕃、回鶻、沙陀等民族成為了蒙元王朝的屬民。終蒙元一代,各個階層、從事各種職業的西夏遺民地位也不盡相同。過得如何?待遇上有何差別?

遺民經濟地位

蒙元時期,在政治、軍事、文化和宗教等領域受寵的西夏遺民常常會受到皇帝的嘉獎。對於中上層官僚、僧侶,主要以賞賜為主。1205年至1227年,成吉思汗率蒙古大軍六踐夏土,給西夏國內各族人民的財產造成慘重損失。

在元代,西夏遺民過得如何?待遇上有何差別?

西夏亡國後,蒙古統治者對西夏遺民的原有資產採取了完全不同的對待方法:對屢次山言譏諷、主張堅決抵抗的阿沙敢不及其同黨,成吉思汗“把他的有撒帳房、有駱駝馱包的百姓,如拂灰般地俘虜了……降旨恩賜孛斡兒出、木合黎二人,聽其盡力取有擄獲的人和財物”;同時,在蒙夏戰場上被俘獲的西夏戰士和百姓,往往也成為了成吉思汗賜予有功或受寵部下的獎品。

如耶律善哥“從徵河西,賜河西俘人九口、馬九匹、白金九錠,幣器皆以九計”;“成吉思汗昇天後,把許多唐兀惕百姓留給了也遂合敦”;“如今有亦魯忽(原二睛注亦魯忽·不兒罕·失忽都兒,即夏末帝李睨)帶來的行宮、器皿,給你脫欒拿去吧!”。

在元代,西夏遺民過得如何?待遇上有何差別?

能夠理解戰爭和亡國的痛苦,且長期受儒家仁政思想影響的西夏遺民,基本沒有在戰爭中做出洗劫財物,霸佔良田、牧場或是掠良為驅等行為,他們被成為“唐兀人”或“河西人”。較之元軍中的其他蒙古、色目將校,唐兀人尤其注重整飭軍紀:李恆討伐江陵,“得生口十餘萬,悉縱為民:仍禁軍毋得虜掠,饋獻充積一無所受”,“行省荊湖,掠民為奴婢者,禁之”。

阿八赤隨鎮南王徵安南,建言道:“今出兵分定其地,招降納附,勿縱士卒侵掠”;塔出以都元帥領淮西行省,“時沿淮諸州新附,塔出禁侵掠,撫瘡痍,練士卒,備奸宄,境內帖然”;宋將夏貴向昂吉兒投誠,“昂吉兒入廬州,民按堵無所犯”。可見西夏遺民在蒙宋、蒙金等戰爭中的掠奪十分有限,皇帝直接給予賞賜是這一時間段內他們財富的最主要來源。

在元代,西夏遺民過得如何?待遇上有何差別?

到了元世祖中後期奎元仁宗時期,為了,達到籠絡的目的,元朝皇帝對一些西夏遺民所進行的斂財行為亦採取寬容和懷柔的態度。監察御史郭貫“劾淮西宣慰使昂吉兒父子專權,久不遷調,蠹政害民”;淮西肅政廉訪使姚天福捕得與昂吉兒相結交的盜賊七人,“而劾宣慰使贓鉅萬”;歷經彈劾,昂吉兒卻始終未被繩之以法,父子二人相繼主政淮南三十餘年。即使被懲罰,沒過多久又會重新啟用。

對於中下層的西夏遺民來說,就不一樣了。“河西戶”。這是一種由民族之分而界定的,主要由西夏遺民構成的戶種。元朝史料中明確言及“河西戶”這一戶種的情況並不是很多,主要出現於元朝中後期編纂的江南方誌中,一般列於僑寓色目人戶下,與回回、畏兀兒等戶計並列。

在元代,西夏遺民過得如何?待遇上有何差別?

對從事農業的河西戶,蒙元王朝要求其繳納稅款與承擔國家賦役。夏遺民屬於色目人,但人均驅口占有量卻甚至不及第三等級的女真人和契丹人,這說明定居江南地區的河西戶在家庭文化背景和經濟地位上更接近第三等級中的漢人、南人,而非色目人。

遺民讀書人

蒙元統治中原的百餘年間,儒學文明受到遊牧民族文化的衝擊,影響力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出現了元初的漢法與回法之爭,科舉的長期停滯與興廢等現象。然而,元朝的文化又是繁榮的,它具備更開放、相容幷蓄、吸收外來文化更廣泛、影響更大等特色。西夏遺民與元代其他民族一樣,都積極投身科舉考試中。元朝的科舉,雖開科次數與規模遠不及唐宋,但依然錄取了不少進士。

在元代,西夏遺民過得如何?待遇上有何差別?

元代西夏遺民習儒登第者甚眾。據元末文人陶宗儀歸納元代色目人共有三十一種,每個民族的文化水平參差不齊。由於史料散佚,元代各族進士的總量已不可考,但《元統元年進士錄》的傳世足以使我們從元統癸酉一科管中窺豹。按其所載,該年色目進士共25名,唐兀人8名,與回回並列總人數第一,約佔總人數的三分之一。

就各年的分佈來看,從延祜二年乙卯首科到至正十四甲午科,至少其中八科都有唐兀人中進士,也說明西夏遺民的習儒綿延不絕,沒有中斷。進士的出身呈多元化,各有門第高低。共有十一人出自官宦之家,佔進士總數的55%。然而其父祖官職未見有仕至一、二品者,因為元代大“根腳”的唐兀人可透過怯薛、蔭敘或襲職入仕,無需參與科舉。

在元代,西夏遺民過得如何?待遇上有何差別?

西夏遺民進士中還極有可能存在去試“左榜”科目的考生。元代蒙古、色目與漢人、南人分開考試與發榜,蒙古、色目日右榜,漢人、南人日左榜。右榜易試而左榜難考,故當時“蒙古、色目人,願試漢人、南人科目,中選者加一等注授。”

進士在登科之後的仕途一般也較順利。代士人對元朝開科取士評價不高:“賜第出身,例不過七品官,服湛常調,遠著或二十年,近者猶十餘年,然後改官。其改官而歷華要者十不能四五。淹於常調不改官以身沒者十八九。”進士之仕途不順尤為後人詬病。而就西夏遺民進士的仕途來看,記有最終官職的共計十人。

在元代,西夏遺民過得如何?待遇上有何差別?

對於國子生來說,西夏遺民同樣熱衷進入元朝的中央官學,以期對未來的仕途產生積極作用。從他們進入國子學的途徑以及學成後的出路,可以一定程度上反映其文教地位。獲取歲貢資格,然後釋褐或參與科舉是西夏國子生的主要山路,這也與他們受到優待有關。元初,國子生歲貢主要由學官保舉;成宗大德八(1304)年定歲貢法,“始定國子生,蒙古、色目、漢人三歲各貢一人。

十(1306)年冬閏十月,國子學定蒙古、色目、漢人生員二百人,三年各貢二人”;武宗至大四(1311)年,“復立國子學試貢法,蒙古授官六品,色目正七品,漢人從七品。試蒙古生之法宜從寬,色目生宜稍加密,漢人生則全科場之制”;延祜時又採用積分及等,“至八分以上者升充高等生員,以四十名為額,內蒙古、色目各十名,漢人二十名”,高等生員有資格參加爭奪歲貢名額的考試。

在元代,西夏遺民過得如何?待遇上有何差別?

此外,蒙古人和色目人還能在學內私試、告假、懲罰等方面享受到優待。從釋褐所得官來看,六十初授濠州同知、劉伯溫(沙刺班)初授甘肅行省檢校官、師升授泗州同知,均屬正七品,符合至大四年規定的品級。因此,唐兀國子生在釋褐時充分享受了略遜於蒙古,卻優於漢人的待遇。

結語

西夏遺民中軍事世家享受了武官廕襲時“色目鎮撫已歿,其子有能,依例用之。子幼,則取其兄弟之子有能者用之,俟其子長,即以其職還之”的待遇;其鎮戍地區主要是原南宋統治下的淮河流域和江南地區,在諸侍衛親軍中有監督漢兵之義務。在各地擔任文武官員的唐兀人還能像蒙古、回回等民族的官員一樣控制從民間拘收的兵器。

在元代,西夏遺民過得如何?待遇上有何差別?

可以說西夏遺民上層文武將官的軍事地位約等同於色目人,且高於漢人、南人中的普通武將、文官。不過,西夏遺民中下層牧民和獵戶卻要受到圍場時間和地點之限,低階僧侶也不允許持有武器,這種限制頗類似元朝對漢人、南人持有武器和打獵的禁令。

西夏遺民上層的經濟地位在前四汗時期和元代中前期較高,尤其是以察罕與乞臺普濟兩大家族和楊璉真伽這類藏傳佛教僧侶最為顯貴;自元英宗朝後,西夏遺民的經濟地位逐漸走下巔峰,出身自康裡、回回、欽察等民族的色目人經濟地位超過了唐兀人。

中下層中,從事農業的唐兀人與國內各民族被一視同仁的要求繳納地稅; 《(至順)鎮江志》中反映的河西戶之蓄驅數量不但遠遠比不上畏兀兒、回回、也裡可溫等色目人,甚至不及契丹人和女真人,僅僅多於漢人、南人。

在元代,西夏遺民過得如何?待遇上有何差別?

以喇嘛教為主要信仰的河西僧戶享受無妻室者不納稅、不當差發的優待,待遇不亞於信仰佛教其他宗派和伊斯蘭教、景教的色目人;河西儒戶則像漢地、江南儒戶一樣,可獲得獎學金性質的廩給,蠲免部分賦役義務,並在在籤軍、刷馬等事上也享有優待,在所有色目人中獨一無二。可以說,元朝官府對河西僧戶、儒戶的待遇在色目人中是非常優厚的,不過普通的河西民戶、軍戶和站戶的經濟地位較低。

西夏儒生在文化和教育地位上享受雙重優待,一方面在科舉考試和國子學中享受官府優待蒙古、色目人政策,優於漢人、南人;另一方面卻在日常生活中享受僅針對河西、中原、江南等地儒戶的優待政策,此為蒙古、色目入各民族儒生所不能享受。同時,西夏遺民深孚眾望,在科舉考試和國子學貢試中也獲得了優異的成績,可以說,他們與回回、畏兀兒一同並列為元代漢文化和儒學水平最高的三個色目人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