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類似於跑馬拉松,要堅持到底,千萬不要頭重腳輕

打官司,無論從時長還是堅持程度,類似與跑馬拉松,所以不能一直加速,這樣你受不了;也不能一直慢速,那樣太平,沒個重點突出。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循序漸進,步步為營。而到最後,肯定是要衝刺的,特別是最後的開庭期間,更要一刻都不要懈怠,這才是打官司的應有之義。

無論是原告是被告,剛進入訴訟,肯定緊張(因為大多數人,這輩子連法院都不會進去),其實大可不必,這就是一場文明的遊戲。你需要瞪起眼來,但不要過度擔驚受怕。現在離譜的判決越來越少了,但前提是你要充分準備,你自己都不重視,法官怎麼判。特別是原告,你連個證據都不收集,消極應對,法官也無能為力。

對於原告,開始寫起訴狀後,去法院立案,這就是馬拉松起跑了,開庭前的這期間,就是繼續收集證據、準備策略(其實最好的是不動聲色地搶跑,即在起訴前就把證據收集得差不多了,因為起訴後,對方知道你起訴了,你再想收集證據,就有難度了,因為對方開始警惕了)。

對於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訴狀,得知被起訴了,就針對起訴狀的訴訟請求準備反駁和準備收集證據就行,相對原告來說,看似是晚跑了,但是被告比原告好贏,因為馬拉松的總距離更近(為什麼被告好贏可以看我之前寫的,有詳細說明)。

打官司類似於跑馬拉松,要堅持到底,千萬不要頭重腳輕。堅持到最後,才是打官司應該有的態度。

打官司,類似於跑馬拉松,要堅持到底,千萬不要頭重腳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