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2021年中國體壇十大風雲人物評選的質疑

近日,關於2021年中國體壇十大風雲人物評選的新聞不但引起了廣泛關注,而且還引起了激烈爭議。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我們先來看看是哪些人入選了十大風雲人物:

全紅嬋(跳臺跳水)、蘇炳添(短跑)、谷愛凌(自由式滑雪U型場地 、大跳臺 )、馬龍(乒乓球)、樊振東(乒乓球)、楊倩(射擊、東奧第一金)、鞏立嬌(鉛球)、王曼昱(乒乓球)、孫穎莎(乒乓球)、管晨辰(女子體操)。

我對2021年中國體壇十大風雲人物評選的質疑

首先申明,我不否認這些運動員因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而深受大家的喜愛。

但是,我也有我的質疑。

一、評選的權威性和專業性

也許是我的孤陋寡聞,我只看到了評選結果,一直沒看到評選機構。是國家體育總局牽頭的嗎?有哪些權威專業媒體參與?評選不僅要體現權威性,更要體現專業性。否則一定會引起人們的質疑。

我對2021年中國體壇十大風雲人物評選的質疑

二、評選的全面性和公平性

從入圍人選所從事的專案分佈來看,分別是跳水、田徑、冰雪專案、乒乓球、射擊、體操共六大類,其中田徑2人,乒乓球4人。

從今年是奧運年,又和全運會重合,還要兼顧明年的冬奧會來看,評選專案顯然過於集中,不能體現全面性和公平性。譬如東京奧運會上奪金最多的女子游泳隊的張雨霏未能入選,就成為了爭議的焦點;再比如身殘志堅的殘疾人運動員在殘奧會上的驚人表現呢?還有還有我們一直提倡的大眾體育、全民健身的非奧專案呢……

我對2021年中國體壇十大風雲人物評選的質疑

三、群眾的參與性

我們不清楚此次評選群眾的參與程度,如果是閉門造車的話,那就難免引起爭議;我也不清楚評選結果是否考慮了群眾的接受程度,如果評選的過程充滿了傲慢和偏見,那群眾不和你玩了,評選結果也就失去了意義。

我對2021年中國體壇十大風雲人物評選的質疑

我建議有三:

一、數字和優秀運動員人數相匹配:今年是體育大年,碩果累累,那麼評選體育風雲人物時,就不要拘泥於“十”這個數字,可以根據人數定數字,而不要因數字而限制人數,避免部分優秀運動員不能入選。

二、風雲人物和風雲專案兼顧。

像乒乓球運動員,可以入選一兩個具有代表性的人物,覺得這個專案整體表現好,就入選風雲專案。風雲專案還可以有女子三人籃球、女子四人賽艇隊,今年羽毛球隊也很爭氣啊……

我對2021年中國體壇十大風雲人物評選的質疑

三、奧運和非奧運專案的兼顧。

我們一直強調大眾體育、全民健身,如果只評選奧運專案,顯然是有失公允,不說是本末倒置的話,最起碼可以說是沒有全面兼顧。沒有廣泛的群眾性基礎,競技體育專案必然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以上是我一家之言,你覺得還有哪些運動員可以入選本年度的風雲人物?

你對此次年度體育風雲人物的評選還有哪些可行性建議呢?

歡迎大家共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