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疑:個人可以稅局開增值稅專票嗎?

靈活用工發展得如火如荼,降本增效等優勢有效提升了企業競爭力。不過,轉型靈活用工的企業也會產生新的煩惱,如作為靈活用工模式代表的保險代理行業,就有保險代理人開票任務艱難的困擾。

解疑:個人可以稅局開增值稅專票嗎?

保險代理人為什麼要個人去稅務局代開票?

基於大部分保險代理公司和保險代理人之間是非勞動僱傭關係,也就是典型的靈活用工模式,意味著保險代理公司給付保險代理人的佣金不屬於工資性質,也就無法直接當做企業成本支出進行稅前扣除。

保險代理人需要自行去稅局開票提供給保險代理公司作為支出憑證,若保險代理公司無法從眾多且分散的保險代理人手中獲取足量發票的話,造成無票場景,加重企業稅收負擔。

保險代理個人可以稅局開增值稅專票嗎?

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僅是收付款憑證,它更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買方的抵扣憑證。那保險代理人個人去稅局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答案是:不可以!

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中有相關規定:代開專用發票是指主管稅務機關為所轄範圍內的增值稅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開。

雖然保險代理個人不可以稅局開增值稅專票,但若保險代理公司擁有稅務機關委託的代徵稅款資質的話,在給保險代理人支付佣金後,可以代保險代理人統一向稅務部門申請彙總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

解疑:個人可以稅局開增值稅專票嗎?

要提醒一點,個人稅局開票也有虛開風險,凡是沒有發生真實業務而去代開發票的一律當做虛開處理,根據法律條規追究申請人的責任。

保險代理公司如何合法獲取增值稅專票?

在現實情況中,擁有稅務機關授權代徵稅款的保險代理公司是很少的,大部分保險代理公還是要遭受因代理人無法提供足量發票而造成的支出無票煩惱,增加企業稅負,損害企業利益。

在財稅稽查日益嚴格的環境下,保險行業以往常用的虛開增值稅發票、購買增值稅發票等非法渠道獲取發票的操作隱藏巨大涉稅風險,此類行為不可再有!那如何才能合法獲取增值稅專票呢?可以試試靈活用工平臺的佣金代發方案。

一般合規的靈活用工平臺是擁有稅務機關授權的代徵代繳資質,保險代理公司與保險代理人分別與平臺簽訂協議,享受平臺佣金代發方案。根據方案流程,佣金由平臺代替企業發放給保險代理人後,保險代理公司可從平臺合法獲取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解疑:個人可以稅局開增值稅專票嗎?

保險代理人佣金屬於勞務報酬所得,個稅稅率高達40%。而透過平臺資源,保險代理人可享受到個稅的核定徵收,稅率僅為1%左右,且平臺為保險代理人代繳個稅後為其提供稅務部門蓋章的繳費明細和完稅證明。

企業在增值稅的問題上一定要尤為重視,因為作為一種流轉稅它是很容易產生財稅問題、更具涉稅風險的,藉助平臺專業解決方案除了省心省事,更重要的優勢是安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