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限定條件:
1、2020年度全年工資、薪金收入累計不超過6萬元的個人;
2、2020年度在同一家單位取得的收入總額;
3、居民個人(不滿足國內居民條件的外國人不算);
滿足以上條件,才可以在2021年享受這個優惠政策!
2021年申報說明:
1、2021年前面各月份的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都可以免交個稅;
2、申報的時候需要在備註欄註明:“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字樣;
3、勞務報酬所得個稅也適用。
舉例:
小李為天祿公司的員工,2020年全年在天祿公司取得工資薪金58000元,公司為他辦理了2020年度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2021年,天祿公司每月給他發放工資9000元、個人按國家標準繳付“三險一金”1000元。在不考慮其他扣除情況下,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小李每月需預繳個稅90元。採用本公告規定的新預扣預繳方法後,1-6月份,小李因其累計收入(9000×6個月=54000元)低於6萬元而無需繳稅;從7月份起,小李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每月需要預扣預繳的稅款計算如下:
7月預扣預繳稅款=9000×7-1000×7-60000=-4000<0元,不交個稅
8月預扣預繳稅款=9000×8-1000×8-60000=4000*3%-0=120元
9月預扣預繳稅款=9000×9-1000×9-60000=12000*10%-210=990元
……
因此,本公告表明累計收入6萬以內的月份,不用繳納個稅;當月份累計收入超過了6萬以後,就需要開始計算繳納個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