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幼兒語言與發展的核心經驗”的簡單梳理

核心經驗也被稱為“重要知識點”。 3-6歲是幼兒語言發展的關鍵期,學前兒童語言學習與發展的核心經驗就是指其在學前階段成長髮展過程中應當形成獲得的最為重要的語言經驗。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早期口頭語言。

1、談話的經驗。談話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就某一主題進行的交談。一個完整的談話包含談話的傳遞、談話的導向和談話的推進等語言要素。其中談話的發起、談話中的應答與輪流、談話主題的深入與轉換、談話的總結與結束等語言要素都是兒童在口頭語言發展過程中逐漸學習和獲得的。

2、辯論的經驗。指兒童能恰當地交流、表達自己的不同想法,並會用不同的方式證明自己的觀點。

3、敘述性講述的經驗。這是一種脫離語境進行有組織表達的語言能力。

4、說明性講述的經驗。指學前兒童以獨白的形式進行說明性講述,使用規範準確、簡單明瞭的說明性詞句,以及理解說明性講述的內容組織方式等。

二、早期書面語言。

1、前閱讀的經驗。學前兒童主要以閱讀圖畫書為主,並遵循著“從圖畫到文字”的規律逐漸增加閱讀的經驗。重點在於透過閱讀圖畫書,建立愛閱讀的行為習慣,學習觀察理解圖畫書內容,感知圖畫書和文字、口頭語言和書面語言的關係,並形成一定的閱讀策略。

2、前識字的經驗。是指兒童在接受學校教育之前獲得的有關符號和文字在功能、形式和規則上的意識,並有目的、有意義的情景中初步習得符號與文字的經驗。

3、前書寫的經驗。是幼兒根據環境中習得的書面語言知識,透過塗鴉、圖畫、像字而非字的符號、接近正確的字元等形式進行的書寫。兒童在前書寫過程中應獲得與漢字的紙筆互動的體驗建立書寫行為習慣的經驗,感知理解漢字結構的經驗,並能夠形成創意書寫表達的經驗。

三、早期文學語言。

1、文學語彙的經驗。文學語彙包括詞彙、語言句式、修辭方式。學習文學作品是幼兒拓展詞彙的重要途徑。

2、文學形式的經驗。文學作品的形式指作品內容賴以顯現的文學體裁、結構和表現手段等。兒童文學作品形式主要有詩歌、故事、散文等。

3、文學想象的經驗。兒童在閱讀欣賞文學作品時,會自然地調動個人生活經驗,在大腦裡形成相應的畫面。這對兒童的想象力發展非常有幫助。

上述是學習我國著名的學前語言教育專家周兢教授主編的《學前兒童語言學習與發展核心經驗》之後,對幼兒語言發展過程中的重要知識點地簡單梳理,在此分享給大家,希望能夠為幼兒園老師或家長朋友提供一些日常教育的理論依據,在幼兒語言發展過程中,不偏離方向。尤其是目前,很多家長朋友並不瞭解幼兒語言發展的特點,抓不準幼兒期需要發展的語言核心經驗,導致在兩三歲就讓幼兒去機械學認漢字,甚至是書寫漢字,出現嚴重的“拔苗助長”現象,還在沾沾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