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清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於2022年第二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公告

梅土拍告字[2022]002號

經閩清縣人民政府批准,閩清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閩清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於2022年第二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公告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競買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但在本縣轄區內仍有欠繳土地出讓價款的、曾有放棄競得標的造成違約的及納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參加競買。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並設有拍賣底價(保留價)。

四、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檔案,本公告內容與出讓檔案不一致的,以出讓檔案為準。申請人可於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4月1日(工作日)到閩清縣梅溪鎮錦繡閩江11幢四樓閩清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獲取拍賣出讓檔案。

五、申請人可於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日(工作日)到閩清縣梅溪鎮錦繡閩江11幢四樓閩清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1日16時00分。經稽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2年4月1日17時0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活動定於2022年4月2日10時00分在閩清縣梅溪鎮錦繡閩江11幢四樓閩清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進行。

七、其他事項:

1。競得人當場與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成交確認書》;並於競得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分二期(比例各為50%)分別於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9個月內支付成交價款;

2。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9個月內,且在受讓人依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價款後15日內按現狀標高淨地交地;交地之日起1年內動工,動工之日起3年內竣工;

3。地塊須為在閩清縣境內依法成立有相應資質的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競得人競得土地後,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可以根據中標結果與競得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競得人按約定(應自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成註冊登記手續後,再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

4。出讓成交價中只含徵地拆遷補償安置、徵地報批、土地收儲等前期費用及政府土地收益和出讓業務費等,不含契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建設、人防、消防、氣象等其他部門應收取的相關稅費。宗地地塊開發平整產生的土石方扣除自用外若有剩餘,剩餘部分由受讓人自行處置,出讓價款中含該剩餘土石方處置收益。

5。出讓宗地B地塊需無償配建一所對外完全獨立(園舍獨立圍牆,消防、配電、供水及排汙等設施單獨建設,物業自行管理)且容量為12個班級的標準幼兒園,建設標準應符合國家《建標175-2016幼兒園建設標準》,具體要求詳見出讓檔案。

6。開發企業商品房銷售價格必須按房地產調控政策和規定報備價格主管部門,按照“一房一價”和明碼標價的原則公示商品房銷售價格。

7。競得人應嚴格按照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於南山片區一宗地塊的規劃條件》檔案進行建設。

八、聯絡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絡地址:閩清縣梅溪鎮錦繡閩江11幢四樓閩清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聯絡人:黃先生林先生

開戶單位:閩清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閩清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