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提供事故發生前資料

]在資料中顯示車輛時速達到118。5公里每小時。。。這個夠快的啊。在事故發生前30分鐘內,超過40次剎車,同時車輛有多次超過100公里每小時和多次剎停的情況發生。最後一分鐘內車速降低至48。5公里每小時,有很多人質疑這份資料的真實性,但我個人認為,存在虛假可能性並不大,因為,此事關注度極高,各主流媒體及行政部門介入,特斯拉從強勢拒絕到軟弱道歉,可以說它不能造假、也不敢造假,否則將會受到退出中國市場的信任風波。

特斯拉提供事故發生前資料

退一萬步講,特斯拉資料造假了,那麼消費者怎麼主張呢?能不能退車呢,或者退一賠三呢?制動存在問題,按照特斯拉的說法,“我們按照三包法最多就是修理”說法正確麼?

不對,因為哪有什麼三包法啊,這個根本不是法!只是個部門規章,是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2年6月27日透過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總局令第150號),第二十條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洩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特斯拉提供事故發生前資料

這裡面說的很明確了,但是有的肯定過了三包期了,還可不可以主張解除合同退貨呢?我個人認為是可以的,一般人夠買車輛的目的肯定不是砸車,而是為了開車,既然車的首要目的是為了開,那麼他幾個功能就很重要,比如說踩油門車需要走,而踩剎車車需要停,如果這個做不到,說明合同目的根本沒有實現。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