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斬首兵器:不是鬼頭刀,斬三人換一把,身不濺血,速度驚人

我們說的斬首兵器,指的是刑場上行刑時用的斬首兵器,並非戰場上用的斬首兵器。在許多電影電視中,我們看到清朝劊子手行刑用的大多是鬼頭刀,而在真實歷史中,清朝劊子手是很少用鬼頭刀的。

清朝縣一級衙門設東西科房,設吏、戶、禮、兵、刑、工六科,到了清朝晚期,又加“旗、租、雜稅、河”科,劊子手屬刑科房,是在編的“公職人員”,專門負責行刑。劊子手行刑所用刀具,一般都是制式刀具,由衙門配發,平時以油布包裹,用的時候才“請”出來。

清朝斬首兵器:不是鬼頭刀,斬三人換一把,身不濺血,速度驚人

清朝最常用的斬首兵器是斬首劍,這種劍屬雙手劍,長約三尺,寬約三寸,柄部較長,可雙手持握。清朝許多歷史照片上,劊子手用的都是這種劍。

清朝的斬首劍鋒利無比,劊子手在行刑之前還要精心打磨,以達到一斬頭落而身不濺血的效果。劊子手這一行講究很多,身上濺血是很不吉利的。為了達到這個效果,劊子手都是在犯人身後行刑,一劍砍下手會迅速跳開。

清朝劊子用斬首劍砍頭的速度也是非常驚人的,咸豐元年(1851年),一個叫密迪樂的英國人在刑場上見識了晚清劊子手的神速斬首,並將所見所聞寫入《中國人及其叛亂》一書。

清朝斬首兵器:不是鬼頭刀,斬三人換一把,身不濺血,速度驚人

密迪樂(Thomas Taylor Meadows,1815—1868年)是英國人,道光二十三年(1843 )來到中國,先後在香港、廣州、上海三地擔任英國駐華領事館翻譯。1852年初調往上海,仍任翻譯。咸豐六年(1856)升任上海副領事,後又升任寧波和上海領事。

在《中國人及其叛亂》一書中,密迪樂介紹,1851年7月29日晚上,密迪樂得到將有34名叛亂分子於次日8到10點行刑的訊息。第二天上午8點半,密迪樂和兩個住在廣州的英國人來到刑場。在這批行刑的犯人中,有33人是斬首,1人是凌遲。被斬首的33個人跪成多排,頭朝南,全都低著頭,把脖子暴露給劊子手。劊子手行刑時用的就是斬首劍,而且不是一把。有一個人作為劊子手助手,專門負責遞劍。因為斬首對劍的損害是很大的,砍過三個人之後就會不鋒利,必須換一把新劍來砍。所以,劊子手每砍三人,助手就為他換一把劍。

清朝斬首兵器:不是鬼頭刀,斬三人換一把,身不濺血,速度驚人

劊子手砍這33個犯人時,流水作業,速度非常快。密迪樂看著表計算著,劊子手一口氣砍下33個腦袋,總共用了不到3分鐘。刑結束,犯人屍體放入未刨光的棺材中。密迪樂和兩個英國匆忙離去,他最後在書中寫道:“這種場景,除非有極重要的特別原因,是沒有什麼人願意目睹第二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