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籌架構企業迴歸的路徑選擇

紅籌架構拆除的核心:實際控制人的控制權轉回境內根據中國境內資本市場的監管實踐,如搭建有紅籌架構的企業擬於中國境內資本市場上市或掛牌,其中國境內實際控制人應透過一系列境內外併購重組程式,直接或透過境內實體持有該企業的控制權,其中需關注事項以及... [ 檢視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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