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被追“受傷”索賠17萬,失主判賠1255元,二審:不用賠!

遲到的正義算正義嗎?每個人都曾滿腔熱血,但是生活的現實卻讓我們唯唯諾諾,我們都曾想見義勇為,做一個勇者,但是身無分文,一個失手,可能還要被索賠醫藥費,小偷可惡,但我們的錢包支撐不起我們的正義。

小偷被追“受傷”索賠17萬,失主判賠1255元,二審:不用賠!

4月1號訊,湖南嶽陽一起盜竊案引發熱議,小偷偷竊摩托車後逃竄,失主發現後追趕,期間發生碰撞導致小偷摔倒受傷,小偷將失主告上法院,一審判失主和保險公司賠11餘萬元,二審認為失主是正當防衛,不用賠償。

33歲的徐先生是湖南嶽陽縣人,2017年4月30號凌晨,徐先生髮現家裡的摩托車不見了,立馬報案,之後徐先生分析,大路上監控多,小偷駕駛摩托車從小路上逃跑的可能更大,遂沿著一條山路追尋小偷。

小偷被追“受傷”索賠17萬,失主判賠1255元,二審:不用賠!

追了不久,徐先生果然發現一男子騎著自家的摩托車逃竄,徐先生立馬加大油門追,期間還喊話小偷停車,但是小偷付某卻不理會,加速逃跑,不久徐先生加速趕上,和摩托車發生碰撞,小偷付某摔倒受傷。

事後,小偷付某先後在三家醫院治療,花費了1。9萬元,警方查實,付某在2017年2月至4月先後四次參與盜竊摩托車,之後他被判一年九個月刑期,罰款2萬元,出獄後,付某再次去醫院治療,花費1。2萬元。

小偷被追“受傷”索賠17萬,失主判賠1255元,二審:不用賠!

2019年8月份,付某傷情鑑定顯示,他面部顱骨多發骨折,傷殘評定為十級,付某於是將失主徐先生和徐先生投保的保險公司起訴,索賠各種費用共計17萬元,徐先生怎麼都想不到,自己追小偷竟然被起訴了。

一審中,徐先生和律師稱,這不是交通事故,而是徐先生打擊犯罪行為,保護自己的合法財產,徐先生不應該擔責,保險公司也稱,小偷付某應該承擔全部責任,但是一審法院認為,徐先生駕駛車輛和前車沒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原告付某也有重大過錯,所以,徐先生承擔10%的責任。

小偷被追“受傷”索賠17萬,失主判賠1255元,二審:不用賠!

2019年11月,岳陽縣法院一審判決保險公司賠11萬餘元,而徐先生賠1255元,一審後,小偷付某和保險公司繼續上訴,付某說,徐先生是故意撞傷他,要求在11萬的基礎上增加5萬元,自己偷東西還偷出理由了。

保險公司稱,一審支援小偷被監視居住期間的誤工損失,是認可犯罪,付某受傷是因為他的犯罪行為導致,如果這樣也能得到精神撫慰,太讓人失望,二審法院認為,讓徐先生對小偷付某的受傷擔責,無異於鼓勵犯罪,讓人不再敢見義勇為。

小偷被追“受傷”索賠17萬,失主判賠1255元,二審:不用賠!

一審認定徐先生正當防衛行為是交通事故,損害了公共利益,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處理不當,所以二審撤銷了一審的判決,駁回小偷付某的訴訟請求,徐先生和保險不再賠付小偷付某,一審,二審的案件受理費都由付某承擔。

小偷被追“受傷”索賠17萬,失主判賠1255元,二審:不用賠!

一個錯誤的判罰會讓無數人熱血涼透,對於小偷和罪犯仁慈,就是對見義勇為和好人的褻瀆,對於這起小偷受傷索賠的案件,你怎麼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