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被後世稱為“包龍圖”,那龍圖閣直學士在宋朝是個多大的官呢

包拯被後世稱為“包龍圖”,那龍圖閣直學士在宋朝是個多大的官呢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 天聖五年(1027年),包拯考中進士。累遷監察御史,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後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貴。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

包拯被後世稱為“包龍圖”,那龍圖閣直學士在宋朝是個多大的官呢?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宋朝的官職:

宋朝政治體制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在職官制度上,中央集權、百官權力分散、重文(治)抑武(官)。 其特點是用設官分職、分割各級長官事權的辦法來削弱其權力的。這樣,有些官只是空名,所謂“官”,其概念只是拿俸祿而已。

按照這個制度,一般官員都有“官”和“差遣”兩個頭銜,有的官還加有“職”的頭銜。“官”只是說明他可以領取俸祿,而職才有實際的權力。每個機關彼此互相牽制, “任非其官”的情形很普遍。

包拯被後世稱為“包龍圖”,那龍圖閣直學士在宋朝是個多大的官呢

官名只用作定品秩、俸祿、章服和序遷的根據,因此稱為正官或本官,又稱階官或寄祿官 。其中有文資、武階的區別。差遣是指官員擔任的實際職務,又稱“職事官 ”。差遣名稱中常帶有判、知、權、直、試、管勾、提舉、提點、籤書、監等字,如知縣、 參知政事 、 知制誥 、直秘閣 、判祠部事、提點刑獄公事之類。

官階按年資升遷,即使不擔任差遣,也可依階領取俸祿,而差遣則根據朝廷的需要和官員的才能,進行調動和升降。所以真正決定其實權的不是 官階 ,而是差遣。至於“職”,一般指三館 (昭文館 、史館 、集賢院 )和秘閣中的官職,如大學士 、學士、待制等,是授予較高階文臣的清高銜頭,並非實有所掌。

館閣學士,是宋代特殊的制度之一,除某某殿大學士 、學士多為執政大臣之榮銜外,還有龍圖閣、天章閣等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名為典司秘籍,為文學侍從官。其實,凡朝官出任外官,都帶這種頭銜,並非兼職之義。又有直秘閣等官稱,名為館職,是須經過考試的,稱為入館。

宋朝館閣之選,皆天下英俊,然必試而後命,一經此職,遂為名流,其高者曰集賢殿修撰, 史館修撰,直龍圖閣,直昭文館 、史館、 集賢院秘閣;次曰集賢秘閣校理。官卑者曰館閣校勘、史館檢討,均謂之館職。記注官缺,必於此取之,非經修注,未有直除知制誥者,官至員外郎責任之,中外皆稱為學士。

包拯被後世稱為“包龍圖”,那龍圖閣直學士在宋朝是個多大的官呢

什麼官稱直學士呢?

《宋史·職官志二》雲:直學士無品秩,凡他官入院,未除學士,謂之直院學士,他官暫行院中文書,謂之權直。後凡官資較淺者,初入直館閣,為直學士,班在學士下,待制上,一般為從六品官。

此外,宋代還有一種“殿學士”的銜稱,包括觀文殿大學士、學士、資政殿大學士、學士、端明殿學士等。殿學士的資望極高,無職守,無典掌,只是出入侍從,以備顧問而已,然非常人可充任。

《通考·職官考八》說:觀文殿大學士,非曾為宰相不除;觀文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及學士,並以寵輔臣之位者;端明殿學士,惟學士之久次者始除。

可見宋代的“殿學士”是專門作為高官、寵臣的榮稱,一般官員是不可能“榮任”的。

由上可見,包拯當時的龍圖閣直學士,並不是一個大官,按現在話說,包拯是個有文才(進士及第),經過再次考試,進了館閣體系的後備學士,離著高官、寵臣的“殿學士”差了十萬八千里。